注意事项
1、高温或土壤处理时,要在处理完放风之后再施用,以免杀死碳基肥中的有益菌。重茬严重建议少用鸡粪或不用,多用碳基微生物菌肥。
2、一次开口用不完,要立即封口保存。
3、可与其他化肥或药剂一起使用。
登记证号:微生物肥(2016)准字(1960)号
执行标准:NY884-2012 有机质≥40.0%
有效成分:枯草芽孢杆菌 有效活菌数≥0.2亿/克
生产日期:见合格证 有效期:2年
河南省指南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
厂址:商水县西环工业区
邮编:466100 技术咨询热线:400-0588-851